《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三五”规划》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2017-06-20

  《规划》针对我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存在的总量不足、标准不高、发展不均衡、管理粗放等问题,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发展目标、规划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作为首次编制国家级、综合性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在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树立城市系统思维的要求的同时,改变了以往按专业分别编制规划的做法,对市政基础设施各专业进行系统集成,既强调各专业系统内的统筹,又考虑各专业系统间的协调,从而整体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的增量提效,系统解决交通拥堵、马路拉链、城市看海、垃圾围城等各类“城市病”。

  《规划》提出,市政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的物质基础,也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提升和城市安全运转的基本保障。“十三五”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支撑“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树立城市系统思维,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加快补齐短板,优化空间布局,提高运行效率,促进市政基础设施的增量、提质、增效,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

  《规划》指出,城市人民政府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编制或完善本地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并从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实施规划、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支撑、强化监督管理5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